香港一世發論壇

標題: 警長非禮新紮師妹囚三月 [打印本頁]

作者: 蛇仔明    時間: 2008-7-24 21:41
標題: 警長非禮新紮師妹囚三月
水警特遣隊警長與離開學堂僅三日的新紮師妹,在西貢黃石碼頭露營監察走私活動時,藉喬裝情侶掩飾為由,借故對女方大肇非禮。涉案警長昨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怒斥被告身為高級警員,卻利用職權在執行職務期間侵犯女下屬,行徑令警隊蒙羞,判他即時入獄三個月,但批准他以五千元擔保外出候上訴。

 加入警隊逾二十五年的警長,昨在觀塘裁判法院    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即時入獄。四十四歲被告王耀華,八三年加入警隊,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工作表現一直良好,多次獲上級嘉許,案發前剛獲引薦晉升至警署警長,惟現已前途盡毀,失卻八十萬元長俸及已婚警員宿舍。

  失去長俸 前途盡毀

  辯方又稱,已婚的被告育有兩名分別四歲和七歲的女兒,其中一女患有自閉症,太太因今次事件打算跟被告離婚。被告本性良好,公餘時不忘服務社會,不時從事義務工作,懇求輕判。

  不過,被告昨接受判刑時,裁判官阮偉明形容案件性質嚴重,被告身為高級警員,亦是案發時行動小組的主管,理應為其他同袍樹立良好傍樣,惟被告利用職權,在執行職務期間,侵犯年資比自己少的下屬,增加案件的嚴重性。

  裁判官拒絕接納罰款、感化令    等非監禁刑罰,認為判監才能反映罪行嚴重。

  案情透露,本年三月四日,二十三歲的女事主被指示參與一項反走私行動,與另三名警員包括被告,在西貢黃石碼頭進行監視。被告提議跟事主扮演情侶,其間借故對女方攬腰、吻臉及用下體摩擦對方臀部等。

  翌日,事主完成任務後向另一名女同事投訴,形容遭被告非禮「仲恐怖過見鬼」,遂向上司揭發事件;而負責是次反走私行動的高級督察麥志雄庭上強調,沒有要求警員扮演情侶,又指警隊文化中,男女警員避免單獨工作。
作者: andyyau    時間: 2008-8-6 20:45
未免刑罰過輕,事主恐怕以後有心理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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