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世發論壇
標題:
為甚麼以兩個馬位作為切線安全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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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48馬神
時間:
2007-10-7 01:55
標題:
為甚麼以兩個馬位作為切線安全基準?
馬匹是群體動物,牠們在野外生活時,看似能夠聯群結隊地奔跑而馬蹄不會互相碰擊。然而在賽馬中,人類是方向操控者,馬匹曉得避開他駒後蹄的本能,顯然受到人為的干預影響。
在公平的競賽當中,每匹馬均有權在其應有的跑線上無限制地競跑。然而,有些騎師為了移近內欄以求在轉彎時節省路程,或在賽事的關鍵階段爭取有利的位置而罔顧安全。當馬匹在騎師驅使下橫越他駒跑線時,可能構成危險,後駒向前伸展的前足有可能絆著前駒向後伸展的後足,即使馬匹僅是被觸碰前足,也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後果,在這情況之下,馬匹可能突然跌倒,導致人、馬性命損失或嚴重受傷。在賽馬中,於貼近他駒時魯莽地切線,是最危險的行為之一。
因此,自有賽馬以來,在切線時何為安全及可行的準則,一直都在引起爭論。香港賽馬會競賽董事小組採用的準則是至少佔先兩個馬位,亦即被橫越的馬匹本身的長度,再加上一個馬位。
馬匹橫越他駒時所需要的安全距離,是牠的後足伸展的幅度,加上被橫越的馬匹前足伸展的幅度,再加上最少一隻足位的活動空間。這個距離大約等於一匹馬站立時的身長。在切線時,騎師還必須避免坐騎的前足觸碰前面馬匹的後蹄。
在賽馬世界中,「一個馬位」一向被理解為一匹馬站立時的身長,而「佔先兩個馬位」則被賽馬業人士及公眾理解為「馬匹本身的長度,加上與被切線的一駒之間有一個馬位的空隙。」
這項要求可表達為「在前面離開他駒一個馬位,方可橫越該駒的跑線。」
最少也要有一個馬位的空間,方可確保後面馬匹的前足不會絆著前面馬匹向後伸展的後足。在世界各地很多地方,這個距離仍然被認為不足夠,然而以香港如此緊湊的競賽模式而言,這是保障賽事安全地進行的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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