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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係提議你 , 我只係打個比喻 , 因為呢個係你選擇自由權利 , 可能好似波版主咁講我講得串咗少少 , 我都 ...
arsenal620 發表於 2012-2-14 16:18 
A 版你冇需賠罪, 你已盡責, 對一 d 打橫黎嘅會員, 根本冇需理會
講左咁耐, keyman 都仲係執住 : 職員將 10 分鐘講成啱啱, bobo 完全無理佢, A 版嘅比喻
***原因係 keyman 認為預約左就係唔駛等嘅, 要等就係 bobo 唔重視佢呢個客***
大家睇下過去記錄 :-
2011-12-25 標題 : [討論] 鳳城預約問題
keyman 係投訴人, 投訴預約左要等
不過原來鳳城一直都係用先到先得形式, 只係當時冇白紙黑字
其後波版寫明規則, 亦指出電話預約嘅名有點誤導, 改為電話預先登記
bobo 只係跟公司規則做, 所以投訴唔成立, 標題只係 “討論”, 唔係 “投訴”
試問 keyman 又點會唔知波版寫低嘅野
今次 keyman 又投訴, 好似完全唔知電話預先登記嘅規則
其實 bobo 一直都有替 keyman 安排, keyman 自己話過係公司唔方便打電話
佢係討論區發信息比 bobo, 然後係信箱叫 bobo 睇信息, bobo 就替佢安排
人地幫佢時佢又唔計, 今次一唔順心就投訴, 查實人地都只係跟公司規則做野姐
***重點係 keyman 根本冇準備去等***
個人認為 keyman 係明知有規則而唔想去遵守, 更希望透過壓力令人對佢呢個客倍加重視
冇人願意係鳳城再見到佢, 望佢一路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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